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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培训学院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020-06-15 11:39   审核人:

6月12日下午,警察培训学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同志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培训学院党支部书记聂洪超主持会议,并结合培训学院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聂洪超书记在学习中指出,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将学习《规定》作为第二季度全校政治理论学习规定内容之一,下发各部门组织认真贯彻学习。《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培训学院全体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聂洪超书记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国方略,今后培训学院全体同志要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全体同志要持之以恒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员带头转变作风,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教育成果转化为支部建设和工作实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培训学院党建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文/芮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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