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培训部室举办第四十三期所长论坛。正在我院参加培训的第22期三督晋二督培训班的学员代表参加了论坛。
由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元旦起实施,本期培训班加大了刑诉法修订相关课程的授课力度,本期论坛也以“刑诉法修订对公安工作的影响”为论题展开讨论。
参加论坛的学员代表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他们结合当地公安工作实际和自身工作特点,就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给公安工作带来的影响各抒己见。大家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证人强制出庭制度”、“自愿供述制度”等方面。大家普遍认为,刑诉法的修订有利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公安工作机制的改革。但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等规定的实施会给公安工作,尤其是基层办案部门的实际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同时,修订后的刑诉法的实施对办案民警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也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民警要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证据合法意识,另一方面要确保证据取得的及时、公正和合法,同时还要适应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和警察出庭作证的需要。
法律系张桂霞副教授和侦查系方斌博士分别从实战和学术的角度对学员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